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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的第一站是去的高等法院,因为到的时间太早,还跑到餐厅吃了份早餐。
海洋公园和迪斯尼之间稍作比较,决定暂时放弃巨小的迪斯尼,留待下次再去。
上图中的游乐项目每个都去了,因为不是周末的原因,人也不算太多。
千万别被这个喜洋洋欺骗了,和zhi两人拼了老命,花了好几百大洋,愣是没弄到一个这个size的喜洋洋,工作人员见我俩精神可嘉,特意借用一个仅供合照。
我们的战利品,见图上。旁边没有参照物,可能看不出实际到底有多小。
这张照片就能看出来这些个小玩具有多小,这个可爱的台湾小妹妹手里拿的是我们俩送的。
拍完才发现,她竟然跟我手势一样,更诧异的是,zhi这个家伙跟她拍的时候做的是V的手势,她居然是也是一模一样,小姑娘实在忒有才了。
谁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在这里逛书店远比内地的书店更让人愉悦,因为能抱一堆在内地都没有踪影的书回去。
2010年1月21日——2010年1月25日(路过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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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条评论
很少有人去香港会去法院这种地方吧……法院有什么好看的……
话说回来,没见怎么逛街呢
哪壶不开提哪壶?
别提逛街的事情了。
晕了,我想要本香港翻译的泌尿外科学
下回吧。
路过的时间还挺长嘛,话说你去高等法院干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