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在西安之二:你不能不来的回民街

如果你是机场大巴进入西安市区,你可以到从钟楼下方的地下通道进入回民街,享受你到西安的第一顿美食。大概,去年的今天我是这么到达西安的。

但是切记:任何和猪肉有关的东西在这里都不能提起。尤其是从南方来的朋友要注意这点,因为翛某人经常这种低级的错误:咬着一支热狗大摇大摆进了学校的清真食堂,结果被规劝出来;在回民街指着硕大的牛蹄,问道老板“这猪蹄怎么卖的”……幸好没发生重大后果。

这条街可供选择的小吃琳琅满目,让人食欲大振。比如:羊肉泡馍(提醒某些同志以后不准叫我羊肉泡馍,哼)、烤羊肉、各种凉皮……,可能一般人在没来西安之前,接触最多的是西安凉皮或者肉夹馍之类的,但是到西安之后,你也许会发现你所吃过的凉皮只是这里的其中一种作法而已。

这条街应该说大部分的店都有尝试过,正式推荐一下吧?好像挺多的,不适合一一列举。内容见下图吧。

(本照片小框内的照片是拍于去年暑假期间,西安现在还没进入如此凉快的天气)

(据说这家饺子不错,但是对饺子兴趣不大,还没去尝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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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三月读书天(下)

刚过零点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跟小惠妹妹庆祝了下愚人节的到来。以下为两人对白:
翛:(坐在电脑面前若有其事地说道)你没看到群里面说明天早上的行政法课取消了吗?
惠:是吗?那太好了。(我是确定她会对我说的话深信不疑,因为此刻她的电脑已经收了,打算洗漱睡觉)
……
接着,她通知了费,后来据说费又通知了N多人。

想着愚人节开开玩笑也无伤大雅,只是大家的美好愿望不到十分钟就破灭了。因为十分钟后,我就已经告知小惠妹妹此为愚人节的胡说八道。不过,我倒是实现了这一美好愿望。这个上午,我呆在宿舍,自己把行政法的课取消了,严重的偏头疼,连躺在床上都觉得乏味无趣。于是,我抱着暖手袋,接着昨天未完成的码字工程。

比我老的老头

(黄永玉的自画像)

作者是一可爱的老头,名字想必湖南人应该都是听说过的:黄永玉。给他准确地定位应该是一画家,但是文字也算得上辞采华美、妙趣横生。这本书算是作者的一本怀念手册:钱钟书、余所亚、沈从文……,这些都已经离开的故人和那些几十年冰封的往事。
顺便八卦一下:这也是我看过这本书才得知,沈从文是黄永玉的表叔(这本书和沈从文的文集同躺在我书柜我都竟然全然不知他们的这层关系)。黄永厚是黄永玉的二弟,黄永厚就是读书杂志每期封二那些寓意深刻的插画作者。原来他们三个有如此联系……后上网百度了下,发现黄家五兄弟有四个都是画家,⊙﹏⊙b汗。

法辨 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上学期末的时候写过一篇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书评,当时就引用了梁治平这本书里的一句话,但认真看这本书却是到这个月了,19篇文章有13篇曾经发在80年代的《读书》上,想来那时候的我还不太认字。也许本人法律文化功底不够,19篇里我较为喜欢的大约只占到一半左右,这只是个人倾向而已,但不可否认的这是本好书。

世界又热、又平、又挤
关于这本书翛在月初写过一篇《假如秋天不再来》 http://www.xiaoxiangxiang.com/blog/1002.html,在此就不作赘述了。唯一对这本台湾版译本的一点意见,就是 Thomas L. Friedman竟然在写给读者的一段手稿寄语,用了country来意指台湾!!!明明是书中的大量篇幅给的是中国,这个960万平方公里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郁闷,唯一的不满。所以我想英文版无限期延后买入,找到了一个足够的理由。(哎,表面理由而已)。

小结: 思维有点被固化了,凡是写的稍微长点的东西就想作总结。
书,真的有点贵。记得大约在04年的时候,常去窑岭的一家书店,就曾就书价和老板侃过,他说未来的趋势是书价会越来越高,这是入世后首当其冲会收到影响的行业。当然,通货膨胀也导致了除股市、楼市之外的全面上涨。现在我们的书价也许还不够高,未来仍有上涨空间,打个比方Friedman的台湾版售价是人民币 120左右,而英文版约为人民币200左右,但如果有朝一日它的“阉割版”在大陆出版的话,应该不会超过70吧。

预告下4月的书单:
许知远的《醒来》
甘地自传
漫漫自由路
1984
……
这些书应该在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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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三月读书天(上)

三月的西安,算是在阴霾的冬日和明媚的春风里交替着渡过。很清楚记得15号停止暖气供应的当天,坐在自习室里就有人已经把电风扇打开了。当时的我在想:这就是用夏天的方式来告别冬天吧。book

翛的三月,也许没有和天气同步。但这无所谓,重要的是翛这个月开始了前所未有的高效阅读,而且还是在课程表排的密密麻麻,专业课学习压得密不透气的情况下。

书目见下:(排名不分先后:)

陷阱The Firm
本书作者有必要说一说,美国N多法律题材的电影都是根据他的原著改编的:约翰.格里森姆John Grisham,今天上午的法律英语课上看了部电影《造雨人》The Rainmaker,就是根据他的95年的同名小说改编。而当时在一排格里森姆的书里面拎了《陷阱》是因为这是作者早期的一部作品,想按照出版的时间顺序挨个往后面看。

似乎是这本书更适合翻译成网上呼声较高的《糖衣陷阱》,Mitch McDeere一个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进入一家看上去完美无瑕的律所开始大展拳脚,而实际上面临的却是布置的天衣无缝的陷阱:同事离奇死亡、公司黑社会背景等,但最终决定挑战这一切的过程。

John Grisham早期做过出庭律师,刑法和民法都有涉及,这些经历为他写一系列法律题材的书立下汗马功劳。于是,翛开始幻想:哪天我不混这行了,也能写写小说之类解决温饱问题……

政法笔记
冯象算是比较欣赏的一个作者了,就冲着他这本书后参考书目,都对他肃然起敬。《政法笔记》算不上正儿八经地专业著作之类的,但作者竟然把书中所引用的中英文相关书目列了十几页。在文章中,对于凡是有出处的地方都是精确到页码。

总统是靠不住的
如彗星划过夜空

这是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的之二和之四,最近凡是有人问我什么书值得一看,我都是首推林达。从上学期买了之一:历史深处的忧虑,当时正逢疯狂的期末备考时间,但愣是用了每天睡前的时间把这书看完了。本来是计划寒假回到长沙后把余下的三本都买了,但是无奈带回去的博登海默《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啃了一个寒假都没啃完,直到返校后才算把这本书大概看个明白。更别提同带回家的还有哈特的《法律的概念》,郁闷的是这本书到现在还是停在第六章裹足不前。于是林达的书在寒假就没提上计划单了。

到校后,到图书馆就直奔林达那堆书的位置,结果倒是只借来了之四,其它那几本不见影踪。恨得我当时觉得翘课来借书的这件事干得极不具性价比。而《总统是靠不住的》是跟某人打着资源共享名号蹭来的,不容易啊。我都开始走上这条路了。关于林达的的这四本书等全看完后,考虑单独写点东西吧。一句话推荐:关于美国法律、政治制度不可多得的一套好书。(极为老套庸俗的一句)

看到这种文章我都有点头大了,太长了吧?我只能被动把它分为两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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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可爱的,这要看你戴什么眼镜去看它。

生活是可爱的,这要看你戴什么眼镜去看它。
——(法国)小仲马

约莫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记忆犹新,说的是一个近视的小女孩戴上眼镜后的感觉:“看远处的山,就像刚刚下过雨一样清晰。”现在看来乏善可陈的一句话,当年在我的心里还挺大触动的。文章的作者是一个日本二年级的小朋友,觉得人家的比喻用的真很贴切,的确雨后的山看起来是更清晰。但那时候我的视力很好,每天看到的这个世界都是很清晰。

初中的时候看一个短篇的漫画,也是与戴眼镜有关的。大抵意思就是描述了世界的复杂多变,有时候用一种模糊的心态看待这个世界更好。当时就在想,如果以后我某天近视了,我一定不戴眼镜,因为看的太清楚真不见得是好事。

直到15岁后,我发现看黑板上的字越来越模糊,确定不了迎面走来熟悉的面孔到底是谁……,我开始戴上了眼镜,虽然以前以为自己能坚持模糊世界的原则。不过一般来说,除了上课时间戴眼镜,其余时间都不怎么戴。

于是麻烦仍旧存在,认错人会错情是常有的事。后来一想干脆来个一劳永逸的,戴隐形吧。这样我总不至于一天之中戴戴取取,可是谁知道隐形还真不是一般的麻烦。第一次自己戴的时候是两个戴了N多年隐形的老资历在旁,一边跟我传授理论知识,一边亲自示范。愣是花了我差不多两小时都没给那薄薄的片塞到眼睛里。

最后还是L和Z两人合作,费了老鼻子劲才让我第一次透过了隐形眼镜看世界。完后LANQI盯着我的眼睛问道:“有什么感觉?”我的第一反应:“你脸上的痘痘好明显哦。”哎,还是模糊点好,能看着这世界上每个女人都是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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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姓赵,但不可以名C

前两天极度乏味的行政法的课间休息中,接到芳芳坨的电话。这厮不到十点就已经走在下班的途中,按正常工作的朝九晚五,她的上班时间基本可以打对 折的。身怀六甲的她现在基本是单位重点保护对象,但一想到寒假见面的时候,跟她所谓的散步,她还是身轻如燕地把我远远甩在后面,几乎都能让我忘记这个女人 已经怀了小宝宝了。哪里有孕妇走得比我还快的?简直是……

谈笑中,她说道让我给她的baby研究研究取个啥名字。当然,这义不容辞,毕竟说我还是准干妈妈一个。让我贡献物质暂时不靠谱,这精神上多贡献 点是理所当然了。于是乎,我海阔天空地扯着这个约莫在今年4——5月之间来到世界上宝宝的名字。不过,这取名字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昨晚睡前抱着冯象的《政法笔记》在看,凭心而论这是一本适合作为床头读物的书,文章都是短小精悍但不乏深刻见底的小短篇,每篇都围绕一个代表性 的案例或法律现象开展而来。不像那些晦涩难啃或长篇巨作之类让人看到不思梦乡,基本这种书看上一篇或者两篇后就能把书一合,进入梦境。

恰好看到的正是关于姓名权的一篇“取名用生僻字该不该管”,想到上个月沸沸扬扬的赵C案。都是关于姓名权的一些问题。江西某一律师给80后儿子 取名赵C,在泱泱中国同名同姓的人多如牛毛的情况下,父亲想为儿子取个特别、好记的名字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在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却被拒之门外, 因为赵C的名字属于禁止使用的范围,不能录入公安部的电脑程序。接着赵C对提起行政诉讼,拉开了全国首例公民讨要姓名权案的帷幕,案情发展的过程为:一审 赵C胜诉,之后公安局提起上诉,二审没有判决,而是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案子不管怎么判决都有过不去的坎,也许最后达成和解协议算是积极响应建设和谐社会的结局了。案子本身引发了很多让人思索的问题,公民所拥有的姓 名权到底是什么样的权利?《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从这角 度来看,法律赋予了公民取名字的权利,只要不是违背国家社会他人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应该都是许可的。

2003年的时候教育部启动一项工程为《人名规范用字表》,意为限制取名使用生僻字,并打算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公布。冯象先生在“取名用生僻字 该不该管”一文中对此行为给予抨击,认为立法规范公民取名字并不可取,因为除了政府系统字库升级所带来的些许麻烦外,实在也找不出别的理由来禁止公民取名 的自由。其实一个人如果取生僻字作为名字,首先会带来的是自己的生活、学习的不便(偶尔翛也经常遇到叫不出正确读音的名字),他必须时不时忍受把自己名字 叫错的尴尬。但是既然他自己选择了这样的尴尬,并愿意为普及中国的汉字学习做一份贡献(翛就通过不少朋友的名字认识了很多以前不认识的字),国家有什么理 由因为一些早就不存在技术难题的字库升级摆出来限制公民的姓名权。

不过教育部的这一“夙愿”并未实现,时过六年,至今也未见有什么相关禁止使用生僻字取名的法律法规出台。倒是在06年,生僻字不能入公安部门的 这一“巨大技术难关”被北大方正攻克了,名字中包含生僻字的人都欢天喜地拿到了二代身份证,这下想必再也摆不出这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了。

想必在公安部的二代录入系统内输入A、B、C这种字母是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有关部门不能拿此搪塞作为禁止使用的理由。不过还是能找出若干理由 来支撑取名只限于汉字范围,该不会以后与此相关的立法给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广使用汉字,本法特对……作出相关规定,公民取名一律使 用汉字(最好从新华字典里查找)。”呵呵,这些纯属本人臆想。

PS:以上为翛第一次写关于法律的小记,尽量多鼓励、少批评……。否则就没next one,如有较为相左的观点,算了,你还是放开打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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